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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大財稅專欄》慎防銀行傳真交易風險






















 

在台灣活動的詐騙集團可說是多到幾帳事宜,不需派人前往銀行櫃台排隊。但傳真交易不但不能限定轉帳交易對象的帳戶,往往也不能對交易金額設限,所謂的電話確認機制,實務上也只落於形式。銀行作業員透過電話口頭溝通是很難確認另一端的實際身分,傳真上的印鑑更可依剪貼方式被人偽造。

最近有詐騙集團就利用這樣的漏洞,教導公司職員將公司的鉅額資金轉到海外個人帳戶。詐騙集團告知員工,資金的挪用將只限於一星期,待一星期後,該資金便能賺取高額利潤。屆時只要將挪用的資金返還給公司,員工即可在大家不知不覺的情況下獲利。該職員不查有疑,果真成功的將公司資金轉出給詐騙集團。但一星期後,轉出的金額當然是如石沉大海,不可能返還。東窗事發後,員工也只能自稱自己也是受害者,也就是說所有的傷害要由公司及銀行承受。

不料經洽銀行後,銀行的反應則是直接端出定型契約的條款。依據傳真交易定型契約的條款,銀行是不負責認定傳真轉帳文件有無偽造、變造的情形,故對於發生這樣狀況,銀行不擬負擔任何責任。得到這樣答案對企業主而言當然是非常震撼的,特別是在銀行開戶時,銀行經理是隻字未提及傳真交易的潛在風險。雖然有法律專家表示,銀行未必可以完全透過定型契約完全免責,但不論法律結果如何,企業所受的傷害已造成。

上述的故事告知我們,要消滅詐騙集團的所有活動是不可能的。企業主只能接受這樣的挑戰並採取必要的措施方能趨吉避凶。其中關於現金的管理更應特別謹慎。傳真交易也好、搭配薪資轉帳的鉅額現金取款條也好,相關風險係數是否真如企業主所想像的安全,實不可不深思並加以求證。

筆者認為會計師具有許多實務經驗,故在防止舞弊上是可以扮演重要角色。美國也是認同如此觀念,故在推出SAS 99號公報後,查核會計師已被規定每年皆須與客戶共同參與舞弊防止會議,並以腦力震盪(Brain Storm)方式,協助企業及早發覺潛在舞弊風險。該會議的記錄更被要求必須列入會計師的查核工作底稿。如此制度也是鼓勵企業須與會計師更密切結合,來共同打擊可能發生舞弊狀況的。透過不斷的改革及進步,企業的防護罩是可以不斷的強化,來因應各種挑戰。

(作者是正大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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